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的暂缓执行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具体的变更或撤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法律依据:1.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宣布缓刑或者暂缓执行判决:(一)遗留重大疾病或者身体缺陷,确有生命危险的;(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个人认罪悔罪,依法应当宣告缓刑或者可能宣告缓刑的;(三)有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判决、执行等工作表现,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可以减轻处罚的。2.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被告人申请判决、裁定改变、撤销暂缓执行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被告人履行缓刑考验期满超过一年;(二)被告人有法定的申请理由;(三)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其他条件。3.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三条 被告人申请判决、裁定改变、撤销暂缓执行决定的,应当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六个月内向原审判院或者原审提出申请。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可以申请判决、裁定改变、撤销暂缓执行决定,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3种观点: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职务犯罪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但有盲、聋、哑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重大社会影响、异议、未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等情形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法律分析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犯罪符合一定条件的,是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拓展延伸职务犯罪审判程序是否适合采用速裁方式解决?职务犯罪审判程序是否适合采用速裁方式解决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职务犯罪通常涉及复杂的证据和案情,需要充分的审理和调查才能确保公正审判。另一方面,采用速裁程序可以有效地提高审判效率,减轻负担,并及时给予被告人应有的判决。然而,速裁程序可能会牺牲一部分程序正义,缺乏充分的辩护和审理,存在误判的风险。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职务犯罪的性质、案情的复杂度以及司法资源的供给情况,权衡利弊,确保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寻求可能的速裁解决方案。结语在职务犯罪审判中,是否采用速裁程序一直存在争议。兼顾审判效率和公正是关键。我们需综合考虑案情复杂度、司法资源供给等因素,确保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寻求可能的速裁解决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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