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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与拍卖交易中如何有效保全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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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诉讼中不会影响担保物权的效力,担保物权和诉讼保全可以并存,两者都是财产保全的方式。诉讼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价值与被扣财产价值大体相当的担保,以便扣错时赔偿被申请人。主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解除保全担保等等。担保人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等。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针对起诉之前的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厉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的情形,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但因案件尚未诉讼,是非待定。只有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时,才会实施保全措施。无担保,则会驳回保全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是在诉讼过程中,当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的情形,可能造成对厉害关系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人民根据厉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申请人)的申请对特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或其他方式的强制保护措施。诉讼财产保全中,在案件事实未充分确定之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使财产保全得以实现。解除保全担保:当保全行为实施时,被申请人的特定财产会被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影响到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为避免这一干扰,我国法律允许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解除已经实施的保全措施。如果因解除保全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无法执行时,则可以裁定执行解除保全之担保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以弥补申请人的损失。一、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一)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二)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三)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一)申请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提出。(二)审查和裁定: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已经抵押的房子,在向起诉时是否还要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原告本身就是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因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该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告或债务人)无法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等,起到了与保全相同的效力,原告无需再向申请保全该房屋。2、如果原告不是抵押权人的,则被告有可能在诉讼中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将该房屋出卖,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影响原告胜诉后的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告的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但原告仍应该向申请财产保全,则来查封房屋产权,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以其不动产或动产为抵押向贷款人借款,贷款人如果收不回借款就有权依法申请抵押财产的司法拍卖。司法拍卖是指以为中介,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拍卖财产,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抵押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优先受偿。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抵押人需在借款时慎重考虑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策略,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在抵押财产被拍卖处置时,抵押利受到损害的,应当受到优先受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出质、抵押等方式设立物权担保,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以上是关于抵押担保与司法拍卖的关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在进行抵押担保时,应当认真考虑风险,谨慎选择协议条款,以及与贷款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降低自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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