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话拓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出入境管理处罚法

出入境管理处罚法

来源:话拓情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1、持有效护照; 2、护照上有第三国的有效签证;(落地签国家/免签国家也可) 3、有从出发前往第三国的有效机票、船票。 满足以上三点就可以持护照、机票在逗留7天。法律有明确规定:持中国护照经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入境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已经确认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须事先领有进入许可。 反之从第三国返回再前往内地也是可以在停留7天,无需港澳通行证。

第2种观点: 港澳通行证逗留时间计算方法:从到达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最迟在第八天返回。若在逗留期间去澳门,根据入境章盖的日期计算,最多可停留六天。这一计算方法源于为推广短期邮轮旅游而制定的特例。若只有一次签注,期间无澳门签注则不能去澳门,否则最迟在第八天返回。法律分析1.“逗留7日是怎样计算的”——港澳通行证使用一次签注,官方说法是可停留七天,这个七天是从你到达后第二天计算,这样实际在可停留时间前后日期加起来为八天,简单的记法就是,你星期天去,最迟下个星期天要从回来;你星期一去,最迟下个星期一要从回来;以此类推。2.“在入境,中途在第5日去了一次澳门,之后返回。为什么在入境时是给我盖了“逗留2日”而不是重新算一个新的签注”——从入境署职员给你盖的章,我可以估计你去澳门是第二天回来的,这样按你进那天算起,到你从澳门回到那天,前后共六天,因此入境署职员在你的港澳通行证上盖“逗留2日”是对的,你可在从澳门回到后的第三天才离开,这是因为你到的第一个签注可在停留的有效期还没有结束,入境署职员没有使用你的第二次签注。3.上述计算方法由来其中一个说法是:这是当年为了推广从出发的短期邮轮旅游而产生的纠结,当年很多人想参加出发的邮轮游,因为邮轮出到公海算离开境外,再回需要有另一次签注,而当时门通常只能签到的一次签注,就此修改了有关入境,以吸引游客到参加邮轮游。4.上述到澳门的特例是,在入境,中途去了一次澳门,之后在从第一次进算起的第八天返回,按道理停留的签注有效期当晚午夜结束,当天必须离开,但入境署为方便游客能从容离开,允许游客第二天离开。5.“如果我现在只有一次签注,我在逗留期间,可不可以去澳门再返回”——按现在中国和澳门达成的一致协议,在期间没有澳门签注就不能去澳门。有澳门签注,去澳门后,最迟要在从第一次进算起的第八天返回,否则只能从澳门回珠海了,或者你还有到的另一次签注、或无限次签注。结语根据以上情况,港澳通行证在逗留7日的计算方式是从到达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在逗留期间去澳门并返回,根据逗留时间的计算规则,入境署会在通行证上盖上相应的停留天数。这种计算方法是为了方便游客从容离开。如果只有一次签注,逗留期间没有澳门签注,则不能前往澳门,否则只能从澳门回珠海。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签注规定,请咨询中国和澳门的最新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九十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过境往来另一国家/地区(包括)的中国护照(或往来通行证)持有人,可于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入境条件是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入台许可)以及经确认已预订好的有效机票。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与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境通行制度是指专为在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如下:  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界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邻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港澳通行证最新过境新规定经过境不需签注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入境事务处规定,经过境往来另一国家地区(包括)的中国护照(或往来通行证)持有人,可于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入境条件是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入台许可)以及经确认已预订好的有效机票。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7天是怎么计算的?答:逗留期限的届满日期是按照入境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境,那么逗留期为1月2日-1月8日。经澳门过境不需签注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澳门出入境事务厅规定,持中国护照(或往来通行证)的旅客,除有效护照外,还须具备有效进入外国的签证(或入台许可)及运输凭证(如机票)方可获准过境进入澳门,最多可逗留5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5天是怎么计算的?答:逗留期限的届满日期是按照入境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境,那么逗留期为1月2日-1月6日。入境对于机票有什么特殊要求吗?答:A:如果出入境工作人员发现旅行者提供的航线资料为假,旅行者将会被遣返并留有不良记录,所以旅行者准备的机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是否可以假装在过境,持护照到或澳门逗留后返回地区?答:不可以。由于此前已有很多旅行者违反相关过境规定,港澳出入境事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已经变得更为严格,并且会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提醒旅行者不要冒险,如入境事务处人员要求出示签证或者有效机票进行核实而旅行者未能提供,则被视为违规,将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大量的违规行为也会间接对日后规定如何修改产生消极影响。若违反或澳门的过境规定,会有何后果?答:和澳门在遇到违反过境规定的情况后处理手法不同。:入境处人员会在旅行者护照上写上“DT”字样(不良记录),下次旅行者持同一本护照在过境前往第三国时,将只会获得2天的逗留期,第三次过境也不会恢复过境可逗留7天的待遇。如果旅行者第二次依然违规,则会累积两次不良记录,第三次过境(即便是完全按照规定)也会被拒绝入境,如需过境,只能使用新护照通行证过境,或坐船到机场的海关码头登机(不需要经过入境审查)。澳门:如果旅行者违反过境规定没有前往第三国,且于60天内第二次经澳门过境,将只会获得1天的逗留期;若再违反过境规定,且于6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绝入境,并须于最后一次离开澳门起满60天后方允许再入境,而获得的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提醒旅行者,如果旅行者由于个人原因更改起飞日期而导致逾期逗留,港、澳出入境部门一般不会给予延期。如遇特殊情况(如航班由于天气原因取消更改行程等),则须在办公时间亲自前往出入境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延期申请。相关手续可致电港、澳两地出入境部门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境通行制度是指专为在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如下:  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界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邻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3 过境通行权1.在第37条所指的海峡中,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境通行不应受阻碍;但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形成,而且该岛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过境通行就不应适用。2.过境通行是指按照本部分规定,专在为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但是,对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要求,并不排除在一个海峡沿岸国入境条件的下,为驶入、驶离该国或自该国返回的目的而通过海峡。3.任何非行使海峡过境通行权的活动,仍受本公约其他适用的规定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临时过境是指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第三条 对同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的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国家收、发货的,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对于同我国未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境通行制度是指专为在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如下:  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界限。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邻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3 过境通行权1.在第37条所指的海峡中,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境通行不应受阻碍;但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形成,而且该岛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过境通行就不应适用。2.过境通行是指按照本部分规定,专在为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但是,对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要求,并不排除在一个海峡沿岸国入境条件的下,为驶入、驶离该国或自该国返回的目的而通过海峡。3.任何非行使海峡过境通行权的活动,仍受本公约其他适用的规定的。

第2种观点: 港澳通行证最新过境新规定经过境不需签注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入境事务处规定,经过境往来另一国家地区(包括)的中国护照(或往来通行证)持有人,可于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入境条件是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入台许可)以及经确认已预订好的有效机票。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7天是怎么计算的?答:逗留期限的届满日期是按照入境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境,那么逗留期为1月2日-1月8日。经澳门过境不需签注的条件有哪些?答:根据澳门出入境事务厅规定,持中国护照(或往来通行证)的旅客,除有效护照外,还须具备有效进入外国的签证(或入台许可)及运输凭证(如机票)方可获准过境进入澳门,最多可逗留5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这里的过境不仅指去程,也指返程,机票可以是单程。5天是怎么计算的?答:逗留期限的届满日期是按照入境后第二天开始计算。比如1月1日入境,那么逗留期为1月2日-1月6日。入境对于机票有什么特殊要求吗?答:A:如果出入境工作人员发现旅行者提供的航线资料为假,旅行者将会被遣返并留有不良记录,所以旅行者准备的机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是否可以假装在过境,持护照到或澳门逗留后返回地区?答:不可以。由于此前已有很多旅行者违反相关过境规定,港澳出入境事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已经变得更为严格,并且会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提醒旅行者不要冒险,如入境事务处人员要求出示签证或者有效机票进行核实而旅行者未能提供,则被视为违规,将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大量的违规行为也会间接对日后规定如何修改产生消极影响。若违反或澳门的过境规定,会有何后果?答:和澳门在遇到违反过境规定的情况后处理手法不同。:入境处人员会在旅行者护照上写上“DT”字样(不良记录),下次旅行者持同一本护照在过境前往第三国时,将只会获得2天的逗留期,第三次过境也不会恢复过境可逗留7天的待遇。如果旅行者第二次依然违规,则会累积两次不良记录,第三次过境(即便是完全按照规定)也会被拒绝入境,如需过境,只能使用新护照通行证过境,或坐船到机场的海关码头登机(不需要经过入境审查)。澳门:如果旅行者违反过境规定没有前往第三国,且于60天内第二次经澳门过境,将只会获得1天的逗留期;若再违反过境规定,且于6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绝入境,并须于最后一次离开澳门起满60天后方允许再入境,而获得的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提醒旅行者,如果旅行者由于个人原因更改起飞日期而导致逾期逗留,港、澳出入境部门一般不会给予延期。如遇特殊情况(如航班由于天气原因取消更改行程等),则须在办公时间亲自前往出入境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延期申请。相关手续可致电港、澳两地出入境部门落实。

第3种观点: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过境通行制度是指专为在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部分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这种制度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际贸易、旅游、文化交流等领域的合作而存在的。无害通过制度和过境通过制度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无害通过制度是适用于领海、部分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水域;过境通行制度仅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2、适用主体不同。无害通过制度只适用于船舶;过境通行制度是用于船舶和飞机;3、通过的手段不同。行使无害通过权的潜水艇要浮出水面并悬挂国旗;行使过境通行权的船舶可以潜入水下航行;4、通过的区域不同。无害通过制只涉及水域部分,不涉及领海的上空;过境通行制不仅涉及水域部分,也涉及专属经济区的上空;5、对海峡的适用不同。过境通行制度和无害通过制度适用的海峡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过境通行制度指所有外国船舶或飞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为目的而行使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无害通过制度应适用于下列国际航行的海峡:一、海峡内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二、海峡是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三、海峡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形成而该岛向海一面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航道。综上所述:过境通行制度的实行,不影响构成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水域的法律地位,也不影响海峡沿岸国对这种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底土的主权和管辖权。【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十 过境通行权1、在第37条所指的海峡中,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境通行不应受阻碍;但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形成,而且该岛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过境通行就不应适用。2、过境通行是指按照本部分规定,专在为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但是,对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要求,并不排除在一个海峡沿岸国入境条件的下,为驶入、驶离该国或自该国返回的目的而通过海峡。3、任何非行使海峡过境通行权的活动,仍受本公约其他适用的规定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入境港口通行证、来港澳通行证、往来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法律依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 第二条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应由本人和拟团聚的或者澳门亲属共同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面见、询问和现场采集面像。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港澳关系人因患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前往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面见和询问的,应提交港澳关系人出具的免予面见申请和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1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外国人、外国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机关、机关限期迁离决定的,给予警告并强制迁离;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七十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九条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八十条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他人提供伪造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huatuowenda.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